我们的社会应该遵循丛林法则吗?
自从《三体》和欧洲陷入难民危机之后,圣母、白左、白莲花等一系列专门用来嘲讽利他观点的词汇和标签被集中抛出来,在网络上“带节奏”。自从所谓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诞生以后,许多人就用丛林来粉饰自己的言行,彷佛碾压“弱者”,属于替天行道的范畴,非但不应该被指责,反倒应该进行奖赏。如果真的如此,那人类历史都应该推倒重写。
不过,这些都不是我想表达的重点。我想说的是,人类社会自从搞出私有制产权之后,就再也不要谈论丛林了,哪家的丛林有私有产权一说?私有产权完完全全是人类文化的创造,注意,我没说这个创造好或者不好,我只是想指出,从创造出私有产权概念之后,人类社会就再也不是真正的丛林。而其结果就是,哪怕单纯的谈论强弱都再也不可能。
举个例子:罗马斗兽场的角斗士和观众,谁强谁弱?如果是在真正的丛林中,大概那些观众才是弱者吧,但是在罗马当时当地,观众们却是强者,这不是自然的秩序,只是罗马社会构造出的秩序。
而人类社会只有在崩盘的时候,才会有短暂的回归大自然丛林法则的时期,但最后总有人和集体来重建人类社会的特有秩序和文明,从而远离那种原始的秩序。其实换成老祖宗的话说就是“天下可以马上得之,不能马上治之”。翻译一下,你可以靠丛林法则上位,但你不可能靠丛林法则治理整个社会,因为没有任何集体能长时间忍受真丛林法则而不崩溃,反而能欣欣向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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