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共同性的描述?
洛克在出版《人类理解论》的第二版时,在第二卷中增加了新的一章,就是现在我们看到的第二十七章:“同一性与差异性”(Ⅱ,ⅩⅩⅦ,“Identity and Diversity ”)。
在这里洛克讨论了人格同一性(Personal Identity)的问题, 提出了一个在当代哲学中具有重要影响的人格同一性理论。他之所以讨论这个问题,是出于反对笛卡尔主义灵魂实体学说的需要;但是他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又不得不借助于笛卡尔的自我意识概念。
他的这个理论充满着矛盾和不一致,因此容易受到来自各个方面的批评。虽然这些批评在某些方面都是切中要害的,但都没有把握住洛克理论的宗旨,因此容易忽略了洛克理论的真实意义。
洛克哲学的出发点是经验主义,他与笛卡尔的唯理论发生冲突是很自然的。笛卡尔认为,哲学思想的确定的、无可怀疑的出发点是在思想的自我。
在他的形而上学中,这个自我被规定为心灵或灵魂,是一种非物质实体;它的唯一属性就是思维,而且是永远思维着的。而这个心灵正是人所以为人的本质,因此人的同一性不会出现问题。
但是从洛克的经验论来看,这个非物质实体正是成问题的,因为我们根本没有对实体的任何清楚明白的观念,对实体的本性没有任何直觉的知识,他说:“我们的特殊实体观念,只是一些简单观念的集合体,我们只以为它们是联合在一个物体中的。”
不仅对于物质实体, 而且对于精神实体,我们都一样没有任何清楚的知识,因此,用心灵实体的属性来保证人的同一性是没有可靠的根据的但是我们在这个问题上必须有一个可靠的根据,才能有一个基础来保证道德和法律的赏罚的公正,这是关系到我们人类命运的最后审判的大事,因此必须仔细加以研究。(Ⅱ,ⅩⅩⅦ,26)
洛克对人格同一性的论述是在讨论关系的复杂观念的背景中进行的,同一性是关系观念中的一个。洛克认为,同一性的观念是一个不完全的观念,它的意义是与名称所代表的观念的意义相应的,对象的历时同一性是由对象的观念决定的。
实体(Substance)、人(Man)和人格(Person),是三个不同的观念,因此,同一的实体、同一的人与同一的人格,其意义各不相同。人的概念与人格概念的区分,是洛克的人格同一性理论的基础。
这个区分是当时的流行观点,是笛卡尔主义形而上学的突出表现。如果没有这个区分,洛克在否定将人格看作灵魂或实体之后,完全可以将人格(Person)与日常语言中的人(Man)等同起来, 因而就不会提出人格同一性问题了。
洛克按照当时的观念,认为人的观念与人格的观念是代表着不同东西的,“人”的观念并不包含理性,他给人所下的定义只指示某种特定的身体形状和大小。他说:“精细的观察分明昭示我们,口中所发出的‘人’字声音,所标记的心中的观念,只是具有某种形式的一种动物。”
洛克并不否认一般意义上人作为人必须具有理性,只是否认人的观念仅仅包含理性;仅有理性实体(灵魂)还不能构成所谓人,还必须具有一定形状的身体,因为哪怕最有理性的鹦鹉也还只是鹦鹉,并不因此而成为人,所以洛克说:“大多数人所意想到的人的观念,并不单独由一个思想或理性的存在的观念造成的,而是一个一定形状的身体与之相连系着才构成的。
如果人的观念是这样,那么人的同一性必定是同一的连续的身体(不至于突然改变了)与同一的非物质的精神共同构成的。”问题似乎解决了, 但实际上问题还没有提出!
因为如上所述,从经验主义观点来看,这个非物质的精神实体,以及那有形的物质实体,都是人所不能认识的东西,因此说人格同一性是由这两种实体共同构成的,远远没有解决问题。在洛克看来,要解决这个问题,只能提出一个与人不同的人格(Person)概念,通过解决人格同一性(Personal identity)来回答这个问题。
前面已经指出,洛克认为人的观念并不必然包含理性,因为一个具有人的形状的生物,即使没有理性也仍然是人(Ⅱ,ⅩⅩⅦ,8)。 那么人格的观念又是什么?洛克认为,人格的观念与人的观念不同,可以设想它没有身体,而只是有理智、能思想的东西。他说:
在我看来,所谓人格就是有思想、有智慧的一种东西,它有理性、能反省,并且能在异时异地认自己是自己,是同一的能思维的东西。
紧接着,洛克承认,它在思维自己时,只能借助意识,因为意识同思想是离不开的,而且我想意识是思想所必须的,因为人既然发生知觉,则他便不能不知觉到自己是在知觉的。在此基础上, 洛克便提出了“自我(Self)”概念:“因此,意识永远是和当下的感觉和思想相伴随的,而且,只有凭借意识,人人才对自己是他所谓自我。”
更进一步,意识不仅“能使人人成为他所谓自我”,“而且,能使此一个人同别的一切能思想的人有所区别,因此,人格同一性(或有理性的存在物的同一性)就只在于意识。”
从这一句话来看, 洛克是把人格同一性等同于个别人的自我认同的。但在以后的论述中,这并非人格同一性的真义,至少洛克没有再着重论及这个意义。在这段论述中,洛克作出了三个假定:
第一,人格是有思想的有理智的东西;
第二,自我意识必然伴随着思想;
第三,人格就是自我。这些观点都是笛卡尔的主张,所不同的是洛克没有把自我看作精神实体而已。这样,洛克就轻而易举地将人格放在意识的基础上了。
不过,此时还没有引入人格同一性的道德意义。还有一点值得注意,洛克只是通过将人格与自我等同起来,才能将自我意识看作构成人格及其同一性。否则这个结论就是不能成立的,因为人格是一个能思想的东西,为什么它不是象笛卡尔说的那样永远思想、永远自身同一、永远存在?
即使思想永远伴随有意识,也只能说人格是具有意识的,而不能就说人格因为意识才得以成立。但因为洛克指出了“只有凭借意识,人人才对自己是他所谓自我”,因此说意识构成自我是合理的,只有将人格看作等同于自我,才能说意识构成人格。洛克正是这样做的。
因此,从一开始,洛克就定下了他的理论的基调:人格同一性只是自我同一性,而这种自我同一性,就只在于自我得以成立的意识的同一性,除此而外别无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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