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人在追打过程中被汽车撞死?
世界上所发生的事,都有它的双重性,不应该是绝对性,就像达尔文所说:植物界没有两片绝对相同的叶子。
如果按标题党所叙,三人追打一个人,而其中一个追打人被汽车撞死,从客观上讲被追打的人是不负责任。因为,中国人历来是同情弱者,从表面上看,被三人追打的人肯定被人们认定为弱者,而三人追打一个人不恶即坏,所以被汽车撞死一个,当然是死有余辜。
但是,我认为,追打者不一定是坏人而死有余辜,而被追打者不一定是弱者,值得人们的同情。我只轻轻的问一句,如果是小偷被三人追打,在逃跑中被汽车撞死了,那么死者家属会不会以你们不去追他,他就不会跑,如果他不跑,就不会被汽车撞死为由,把追打者告上法庭,要追打者担责进行索赔,如果碰到这种案例,而死者家属都会获赔成功,无论是赔偿金或多或少一般都能获赔,获赔的理由是小偷无死罪。
那么追小偷者就有死罪吗?既然三个好人追打一个小偷,导制小偷被汽东撞死,而追打者都要担责赔偿,凭什么三个追打者被撞死一个,而小偷却不担责赔偿。
当然小偷会狡辩:你不追我,就不会撞死!那么同样,你不偷我,我会追你吗?再说你不跑,我会追你吗?如果我不追你,会被汽车撞死吗?
小偷会继续狡辩:我不跑就会被公安局抓,总不能不跑等着警察送进间狱。那么同样,如果我不追你,难道我看着你把我的钞票,古董,名字名画拿走。
再说,如果这个被追打者,是持刀杀人后弃刀逃离现场的凶手,恰逢三个路人目击者见义勇为追打,而其中一个被汽车撞死,诸位还会认为被追打者是弱者而不担责吗?
毛泽东主席说过:透过现象看本质。标题党并没有说清楚三个人为什么要追打一个人,那就要读者去了解被追打的原因。当然,如果社会上的恶人无辜追打一个路人。或者三个小偷追打一个揭发者,即使三个人都被汽车撞死,而被追打者都没有责任。那么三人替他人追打一个小偷,或者三个路人追打一个杀人凶手,而被汽车撞死一个,难道被追打者没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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