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台县城区助力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配置设置规划管理运营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公示
为缓解城区交通压力,倡导“绿色出行”,县委、县政府决定启动凤台县助力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项目。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凤台县城区助力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配置设置规划管理运营管理实施方案》,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希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得到广大市民的配合和支持。
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2020年1月13日至1月19日。
联系人:吴晨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凤台县凤城大道古城综合楼5楼市政管理处
附:
凤台县城区助力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配置设置规划管理运营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城市助力公共自行车是近年来迅速发展的城市公共交通方式,对于减少市民出行成本,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减少道路建设维修支出,保护城市环境,提高提升城市形象,建设美好凤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结合我县实际,就在我县城区配置设置助力公共自行车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政府主导、公益为先、监管到位、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便捷、安全、优质”的服务要求,为广大市民供应提供经济、便捷、绿色的出行方式,引导更多的市民出行选择助力公共自行车,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高提升群众生活价值质量。
二、目标步骤
按照“坚持先行试点、分期实施、成熟营销推广”的原则,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经实地勘点,充分征求各单位意见,规划配置设置助力公共自行车服务点。先期试点规划30个网站站点,投放500辆助力自行车,后期视规划管理运营情况逐步提升增加车辆及网站站点。
主要覆盖范围为凤台县主城新老区域、经济建设开发区及凤凰湖新区,选址在汽车站、住宅小区、医院、学校、公园、农贸市场、商场、主干道公交网站站点、大型广场、机关单位、社区等人用户访问量流量集中地段、重要交通节点和关乎民生的重要场所。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专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具体负责同类相关工作的协调和实施。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县城管局:为牵头单位,负责城区助力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点选址工作;对车辆停放秩序进行监督管理。
县交通局:配合做好服务网点选址等同类相关工作。
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配合做好服务网点选址工作;对系统施工及调度车辆特许通行;对车辆骑行交通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县城关镇:配合做好服务网点选址工作;对车辆停放秩序进行监督管理。
县经济建设开发区:配合做好服务网点选址工作;对车辆停放秩序进行监督管理。
凤凰镇:配合做好服务网点选址工作;对车辆停放秩序进行监督管理。
李冲回族乡:配合做好服务网点选址工作;对车辆停放秩序进行监督管理。
其他单位按照同类相关要求,各司其职。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
系统建设完成后,县城管局组织同类相关部门对系统建设标准、价值质量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规划管理运营模式
自主经营,自主管理。
五、监督考核
规划管理运营公司企业上缴50万保证金,以确保服从监管,规范安全规划管理运营。县城管局牵头负责总体监督考核,考核方案另行制定。县城管局督察大队负责对助力公共自行车系统规划管理运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对规划管理运营公司企业服务价值质量总体考评打分;城管一、二、三大队对所管辖区的助力公共自行车停放秩序进行监督管理。
来源:凤台县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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