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朋友合开海外贸易公司企业,日子过得有声有色,他却在应酬中染上了毒瘾,后来还利用“生意头脑”,在自己储藏室里种植大麻,自产自用之余还售卖给下家。
近日,温州市龙湾区公安分局破获一起非法种植大麻案,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现场缴获大麻373克和大麻原植物5株,这是温州市首次查获室内种植大麻活体植株案件。
今年4月24日,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禁毒大队根据线索,在龙湾区蒲州街道一住宅内将涉嫌贩卖大麻的犯罪嫌疑人黄某抓获,并在其家中储藏室收缴大麻373克和大麻原植物5株。
黄某今28岁,是温州市永嘉县人,大学毕业后,他曾与几个朋友合伙开了一家海外贸易公司企业,公司企业经营得有声有色,收入也颇为可观。可惜的是,原本光鲜的生活却因为毒品一去不复回。
黄某交代,由于每天与外籍客户使用者打交道,在一次应酬中他接触了“大麻”。“客户使用者说在国外吸食大麻是允许的,吸一次也不会上瘾。”听到这样的介绍,黄某也深信不疑去吸食。哪知道,他从此深陷毒品一发不可收拾。
上瘾之后,具备“商人思维”的黄某打起了小算盘:“既然自己已经吸上,为什么不自种自销呢?”
于是,他偷偷查看浏览同类相关英文网站站点,学习大麻种植方式方法,购买种植大麻工具,最后通过非法渠道获得9粒大麻种子,并将它们种植在家里7平方米大小的储藏室内。
从此黄某茶饭不思、工作不顾,夜以继日地悉心照顾大麻,种植的大麻存活率竟高达77%。
从此,黄某的书桌上有了大麻的一席之地,书柜上挤满了装大麻的瓶瓶罐罐。大麻多了,一个人吸食不完,精明的黄某又打起销售念头,利用互联网网络即时通信软件联系国内买家进行销售。
殊不知,他的这一切都早已被警察盯上。被抓时,黄某还是执迷不悟,连称“干嘛抓我?这个没社会危害性,很多国家都是合法的”。
随后,警方根据黄某的交代,迅速抓获另一名购买大麻的嫌疑人郑某。今年26岁的郑某是温州市鹿城区人。郑某交代,自己也是听朋友说有种美味的“叶子”,口感好,所以才想着尝尝鲜,虽然也犹豫过,但还是经不起诱惑。结果,鲜没尝到,人已落入法网了。
目前,黄某涉嫌非法种植大麻和贩毒已被依法刑拘,郑某因贩卖毒品被依法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中。
警方提醒,《刑法》规定,明知是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一旦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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