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的国家标准是什么?
茶叶是世界三大饮品之一,我国是世界上最早种茶的国家,也是种植、加工和出口茶叶的大国。茶叶加工标准的提高,有利于我国茶叶质量的提高,有利于茶叶品牌的打造,有利于茶叶的出口。其意义重大。 本期我们详细介绍了3月1日开始实施的3种茶叶制作新标准的内容,以便使茶叶生产企业更好了解和实施新标准。同时,在我国的很多茶叶产区,都已经实施了标准化种植和加工,给茶农和企业都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他们的经验更是值得其他地区和企业借鉴。 3月1日起,3项国家标准《茉莉花茶》、《红茶第2部分:工夫红茶》(以下简称《工夫红茶》)和《白茶》开始实施。这意味3月1日以后生产的茉莉花茶、工夫红茶和白茶均应符合新国标的要求。据悉,这3项标准均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据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翁昆介绍,《茉莉花茶》(GB/T 22292-2008)国家标准,适用于以绿茶为原料,经加工成型坯后,由茉莉鲜花窨制(含白兰鲜花打底)而成的茉莉花茶。《工夫红茶》(GB/T 13738.2-2008)国家标准,适用于以茶树的芽、叶、嫩茎为原料,经萎凋、揉捻、发酵、干燥和精制加工工艺制成的工夫红茶。《白茶》(GB/T 22291-2008)国家标准,适用于以茶树的芽、叶、嫩茎为原料,经萎凋、干燥、拣剔等特定工艺过程制成的白茶。上述3项国家标准都是首次制定、实施的,已于2008年8月12日发布。 《茉莉花茶》国家标准根据绿茶的原料不同,分为烘青茉莉花茶和炒青(含半烘炒)茉莉花茶两类。《工夫红茶》国家标准根据茶树品种和产品要求的不同,分为大叶工夫和中小叶工夫两种产品。《白茶》国家标准根据茶树品种和原料要求的不同,分为白毫银针、白牡丹和贡眉3种产品。3项标准中涉及的每种产品的每一等级均设实物标准样,均规定每3年更换一次。 标准的“要求”是核心内容,3项标准的“要求”均包括基本要求、感官品质、理化指标、卫生指标(包括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和净含量。其中,卫生指标中的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残留限量均要求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基本要求的差别不大,均包括无异味,无异嗅,无劣变。《工夫红茶》和《白茶》标准增加了具有正常商品的色、香、味,不得含有非茶类物质和任何添加剂的要求,《茉莉花茶》标准中对应“具有正常商品的色、香、味”的描述是“品质正常”,由于添加了茉莉花,所以对应“不得含有非茶类物质和任何添加剂”的要求是“不得含有任何添加剂。”而感官品质和理化指标的要求尽管项目相近,但描述或限量的差别成为判定茶叶品质和分级的关键。 3项标准的感官品质要求分外形和内质两个方面。《茉莉花茶》和《工夫红茶》外形包括条索、整碎、净度、色泽,内质包括香气、滋味、汤色、叶底。而《白茶》的外形包括叶态、嫩度、净度、色泽,内质包括香气、滋味、汤色、叶底。《茉莉花茶》国家标准的感官品质要求是:烘青、炒青(含半烘炒)茉莉花茶分为特级至6级共7个等级,以烘青茉莉花茶为例,特级茶的条索应是细紧或肥壮,有锋苗,有毫;茶香鲜浓醇持久。《工夫红茶》国家标准的感官品质要求是:工夫茶分为特级到6级共7个等级,其中对大叶工夫茶的要求为茶条肥壮、紧结、多锋苗,茶形匀齐,净,茶色乌褐油润,金毫显露;甜香浓郁、鲜浓醇厚、茶汤红艳、叶肥嫩多芽红匀明亮。《白茶》中的白毫银针分特级和一级两个等级,白牡丹、贡眉分特级到3级4个等级。以特级茶的叶态为例,标准对特级白毫银针的描述为合芽针肥壮、匀齐,对特级白牡丹的的描述为芽叶连枝叶缘垂卷匀整,对特级贡眉的描述为芽叶部分连技、叶态紧卷、匀整。 3项标准的理化指标都包括水分、总灰分、粉末的限量。此外《茉莉花茶》标准还包括茉莉花干的限量,《工夫红茶》标准还包括水浸出物限量。《茉莉花茶》标准规定各级别茉莉花茶的水分和总灰分均分别设定为小于等于8.5%和小于等于6.5%。特级、1级、2级茶粉末为小于等于1.0%,3级到6级为小于等于1.2%。特级、1级、2级茶的茉莉花干为小于等于1.0%,3级到6级茶的茉莉花干为小于等于1.5%。标准还以资料性附录给出了茉莉花茶各级别窨制过程中的配花量。《工夫红茶》标准各等级的水分和总灰分的限量一致,分别是小于等于7.0%和小于等于6.5%;分特、1级,2、3级,4、5、6级的粉末限量分别为小于等于1.0%、1.2%和1.5%;水浸出物分大叶工夫类和中小叶工夫类设定,从36%~28%不等。《白茶》标准规定,各类各等级白茶的水分为小于等于7.0%,总灰分为小于等于6.5/%,白牡丹和贡眉的粉末限量为1.0/%。 据3项标准工作组的专家介绍,茉莉花茶的生产和加工地域广大,风格、品种,加工工艺不尽相同。工夫红茶产品的生产和加工地域也比较广大,品种及传统加工工艺等方面存在差异。制定标准过程只能抓住基本特征规定产品品质的基本要求。白茶是我国的六大茶类之一,生产和加工主要在福建的闽东和闽北地区,以其特殊的生产加工工艺和品质,一半以上出口,在港、澳和国际市场上有较高的知名度。《白茶》标准的制定,将进一步规范白茶产品的质量,推动我国白茶的生产和贸易。由白茶新工艺加工生产的新白茶,因与传统白茶的品质有较大差异,所以没有将新白茶产品列入标准范围。 茶叶进口国国家 美国:美国进口茶叶的最低标准是通过不同方式和评茶师的感官审评建立起来的。在1987年制定的“茶叶进口法案”中规定,所有进入美国的茶叶,不得低于美国茶叶专家委员会制定的最低标准样茶。最低标准样茶,每年从贸易样中先订,计有7种:(1)中国红茶(包括台湾省);(2)红茶;(3)乌龙茶(包括台湾省);(4)绿茶;(5)中国包种茶(包括台湾省);(6)香料茶(spiced tea );(7)加香茶(flavored tea )。各类进口茶叶,根据美国《食品、药品和化妆品管理规定》,必须经美国卫生人类服务部、食品及药物管理局(Fii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简称FDA)抽样检验,对品质低于法定标准的产品和污染、变质或纯度不符消费要求的,茶叶检验官有权禁止进口,对茶叶的农药残留量除非经出口国环境保护部门许可,或按规定证明残留量在允许范围内,否则属不合法产品。 澳大利亚:海关“进口管理法”1975年和1977年先后规定,绝对禁止进口的茶叶有:泡过的茶叶、掺有假茶或不适合人类饮用的茶叶、有损于健康和不合卫生的茶叶。对一般进口茶叶,必须符合下列标准:水浸出物不少于30%(以干态计),总灰分不超过8%,水溶性灰分不超过3%(以干态计)。 埃及:进口茶叶必须符合1975年修订的“进口茶叶管理法”规定的如下标准:(1)各类茶叶必须用茶树的新梢嫩茎、芽、叶制成,根据不同制法分为红茶和绿茶;(2)各类茶叶的香气、滋味、颜色、品质必须正常,不得掺有泡过的茶叶、假茶或混有外来物质,不得着色或混有金属物质;(3)茶梗不超过20%;(4)水分不超过8%;(5)灰分不超过8%,其中水溶性灰分不少于总灰分的50%,水不溶灰分不超过1%;(6)多酚不超过(%):绿茶12、红茶17;(7)水浸出物不少于32%;(8)咖啡碱不少于2%。水溶性灰分碱度100克样品中不少于22毫克当量;(9)包装必须是对茶叶无害而适合茶叶储藏的容器。 巴基斯坦:巴基斯坦的茶叶国家标准有以下3种:
PS 493-1965 茶叶标准-A
PS 18-1958 茶叶包装箱及制箱用胶合板:
PS 784-1970 茶叶标准-B。
茶叶标准规定红茶必须经过发酵、干燥而正常,不含非茶类夹杂物、茶灰或其他杂质。允许含茶梗,但不允许未发酵的,含梗量不得超过10%。绿茶必须经过干燥而正常,不含非茶类夹杂物、茶灰或其他杂质。
茶叶理化标准有:(1)水浸出物不得低于33%;(2)总灰分含量应在3-8%之间,其中水溶性灰分占总灰分的比例不低于45%;(3)水溶性灰分碱度,以K2O计应在重量的1.5-2%;(4)酸不溶性灰分不得超过0.8%。(5)粗纤维含量不得超过15%;(6)咖啡碱含量不得少于2.5%。(7)茶多酚含量不得少于10%;(8)红茶水分不超过10%。以上限量标准均有其自己的检验方法。 英国:已把ISO 3720红茶规格标准等,转换为英国的国家茶叶标准。规定从1981年4月1日起,凡在伦敦拍卖市场出售的茶叶,必须符合这个标准,否则就不能出售。并将ISO 1839-1980茶叶取样方法,转换为BS 5987-1985英国标准。其他标准还有:
BS 6008-1985 茶-供感官检验用茶汤的制备;
BS 6048-1987 茶-红茶技术条件;
BS 6049/1-85 茶-已知干物质含量的磨碎试样的制备;
BS 6049/2-85 茶-在103摄氏度失重的测定;
BS 6049/3-85 茶-水浸出物的测定;
BS 6049/4-88 茶叶总灰分的测定;
BS 6049/5-81 茶叶水溶性灰分和水不溶性灰分的测定。
BS 6049/6-88 茶叶酸不溶灰分的测定;
BS 6049/7-71 茶叶水溶性灰公碱度的测定;
BS 6325-82 茶-红茶有关术语词汇;
BS 6986/1-88 速溶茶取样方法;
BS 6986/2-88 速溶茶松散密度和压实密度的测定方法。 智利:其茶叶国家标准有:(1)水分不超过12%;(2)粉末不超过5%;(3)含梗量不超过20%;(4)总灰分不超过8%;(5)10%盐酸不溶灰分不超过1%;(6)水浸出物红茶不少于24%、绿茶不少于28%;(7)咖啡碱不少于1%。 法国:赞成ISO 3720,并十分重视标准中茶叶代用品的鉴别,其茶叶国家标准有下列10种:
NFVO 3-001-1972 茶叶规格;
NFVO 3-340-1972 茶叶取样;
NFVO 3-341-1966 茶叶试验用粉末状样品的制备;
NFVO 3-342-1966 茶叶水分和挥发性物质测定;
NFVO 3-343-1968 茶叶水浸出物测定;
NFVO 3-344-1968 茶叶总灰分测定;
NFVO 3-345-1968 茶叶水溶灰分和水不溶灰分测定;
NFVO 3-346-1968 茶叶水溶灰分碱度测定;
NFVO 3-347-1968 茶叶酸不溶灰分测定;
NFVO 3-355-1972 茶叶制备感官审评用的茶汤。 罗马尼亚:茶叶国家标准有以下4种:
STAS: 968216-1975 红茶;
STAS: 968217-1976 茶的灰分测定;
STAS: 968214-1974 茶叶从大容器中取样;
STAS: 968215-1974 茶叶从小容器中取样。 保加利亚:茶叶国家标准有:
B.A.C 9808-1972 红茶;
B.A.C 2757-1977 开胃茶;
B.A.C 2758-1977 安神茶;
B.A.C 2759-1977 利尿茶。 德国:该国赞成ISO 3720,除有严格的茶叶卫生标准外,定有以下检验方法标准:
DIN 10800-81 茶叶和茶叶制品的检验_干物质含量的测定;
DIN 10801-86 茶咖啡碱含量的测定;
DIN 10802-83 茶总灰分测定;
DIN 10803-85 茶水浸出物的测定;
DIN 10804-86 茶叶和茶叶制品的检验_茶柔质含量的测定:
DIN 10805-87 茶酸不溶灰分的测定;
DIN 10806-83 茶试样制备;
DIN 10809-88 茶感官审评方法。 其他:捷克和斯洛伐克的茶叶标准有:茶叶取样;(CSN 580115-89);茶叶词汇(CSN 581303-88);发酵红茶一般规定(CSN 581350-74)。匈牙利的茶叶标准有:茶叶(MSZ 8170-80)。沙特阿拉伯的茶叶标准有:茶叶(SSA 27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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