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公文中各要素标识规则是什么?
正式的行政公文字体、字号设置标准如下:
一、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
二、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但是最大不能等于或大于22mm×15mm。
三、发文机关标识用三号仿宋,如有签发人,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2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四、公文标题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
五、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28个字。
六、“主题词”用3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字;词目之间空一字。
七、 公文如有抄送,在主题词下1行;左空一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间用逗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标句号。
详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Copyright © 广州京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05-2024 版权所有 粤ICP备16019765号
广州京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