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臧克家《有的人——纪念鲁迅有感》
常言道:“一怕文言文,二怕写作文,三怕周树人”。在教科书里躺了近一个世纪的鲁迅,作品收入语文课本最多时曾达 31 篇,却成为了大家的梦魇。这或许是“作家”鲁迅万万没想到的。
提起鲁迅,我们都知道那句著名的名言:“鲁迅,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大家对他的印象大多是那个“横眉冷对千夫指”的文坛斗士。严肃、深刻、愤怒、不近人情……
但是,那个走出教科书的鲁迅,其实是一个标准的段子手。
夏衍说:“鲁迅幽默得要命。”
陈丹青说:“鲁迅先生是百年来中国第一好玩的人。”
可惜这么有趣的鲁迅却被教科书弄丢了。那个嬉笑怒骂,鞭辟入里的鲁迅,更可能是这样的画风。
一天不皮,浑身难受小时候的鲁迅就皮的不行。早在三味书屋读书时,他就特别喜欢给人起绰号。班上有个女生特别爱哭,一哭起来就眼泪鼻涕齐下,迅哥儿从此就管人家叫“四条”,眼泪两条,鼻涕两条,形象得很。
一次,国文老师好兴致,想要和同学们对对子,出了个上联:独角兽。隔壁桌子的男生想要给老师留下好印象,就小声问迅哥儿该答什么。
迅哥儿也是顺口就来:四眼狗。男生赶快站起来,大声道:"四眼狗!"戴眼镜的老师随手就一巴掌过去。
在厦大教书时,鲁迅到一家理发店理发。理发师不认识他,理得极其敷衍。鲁迅也不生气,反而给了一大把钱。
第二次再去,理发师大喜,精心为鲁迅设计了新发型。不料理毕,鲁迅却极其吝啬,一分也没多给。
理发师很是诧异:“先生,您上回那样给,今天怎么这样给?”
鲁迅笑着说:“您上回马马虎虎地理,我就马马虎虎地给;这回您认认真真地理,我就认认真真地给。”
理发师:……
鲁迅在《故事新编》中写大禹治水:
离地五尺,就挂下几只篮子来,别人可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只听得上下在讲话:“古貌林!”“古鲁几哩……” “O.K!”
OK、古貌林(good morning)这些现代话被按在大禹身上,你可以感受到鲁迅的文风在当时多么前卫。
他写嫦娥奔月的《奔月》:说后羿箭术太好,不仅把太阳射了下来,还把所有大动物都给射死吃了,最后没有大兽可以射,就去射乌鸦,整天做乌鸦炸酱面给嫦娥吃,嫦娥很生气,就独自奔月了……
脑洞清奇,不知道在当时会不会真的误导很多不明真相的群众。
著名设计师迅哥儿除了文章写得好,画画设计那也是手到擒来。
北大校徽
完成于 1917 年 8 月 7 日的北大校徽是鲁迅早期作品。那时候的鲁迅,在文学创作上也尚未名声大噪,时任北大校长的蔡元培邀请他设计校徽,也可谓独具眼光。
当时的鲁迅虽有忐忑,但交上的草案让蔡元培连声叫好,这一基本设计也沿用至今。
中华民国国徽
不仅如此,他还为自己的著作设计了很多封面和扉页。
书名用双线描字体,嵌入抽象几何图案的缺口,对应着本书“从艺术规律中”的用意。
《热风》出版时,鲁迅对当时社会现状感到“寒冽”,特以“热风”命名。手写两字“热风”,愤慨有力。
还有这些:
鲁迅的设计才华,集中地展现在书籍封面和装帧设计上,他一生设计了 60 多个书籍封面。
在没有电脑、没有PS的时代,鲁迅的设计理念,手绘能力,把各种字体玩出了新花样。文可惊天地,画能动人心。迅哥儿如果做了公众号,真的不知道会火成什么样子……
除此之外,鲁迅对于时尚搭配也颇有心得。
萧红《回忆鲁迅先生》里有这么两段记载。
红上衣要配红裙子,不然就是黑裙子,咖啡色的就不行了;这两个颜色放在一起很浑浊......
人瘦不要穿黑衣裳,人胖不要穿白衣裳;脚长的女人一定要穿黑鞋子,脚短就一定要穿白鞋子;方格子的衣裳胖人不能穿,但比横格子的还好;横格子的,胖人穿上,就把胖子更往两边裂着,更横宽了,胖子要穿竖条子的,竖的把人显得长,横的把人显得宽......
黑色显瘦、横条显胖、红黑混搭,这些当下流行的穿衣法则,在近百年前,鲁迅先生就已深谙于心。
所以,鲁迅先生是这样穿衣服的。
一流吃货,大义饿亲前几年,鲁迅家用菜谱曝光……如此仔细精致的食谱,这是啥家庭啊,家里有矿啊?
鲁迅超爱吃,据统计:??鲁迅在北京生活了14年,??仅从这一时期鲁迅日记中,??发现他去过的名餐馆就有65家!??包括广和居、致美楼、集贤楼、杏花村等。
除此之外,鲁迅还是一个超级零食控,尤爱甜食。
鲁迅在《华盖集续编》中记载道:
夜间,又将藏着的柿霜糖吃了一大半,?因为我忽而又以为嘴角上生疮的时候究竟不很多,?还不如现在趁新鲜吃一点。?不料一吃,又吃了一大半。
据说因为爱吃甜食,迅哥儿牙齿不好,龋齿严重,牙痛到怀疑人生。他去王府井看完牙医,又去稻香村买了一堆饼干,然后愉快地回家了。
结婚生子后,仍然不改吃货本色。
迅哥儿最爱吃沙琪玛,见到沙琪玛就极不淡定。
有一天,儿子周海婴看见沙琪玛,非常想吃,留着口水说:"爸爸能吃吗?"迅哥儿不动声色的回答:"要吃也不是不可以的,但是爸爸就只有一个,你吃了爸爸就没了,所以还是不要吃的好了。"(这可是你亲生儿子啊!)
甜甜的情话boy不论从长相到文风,我说鲁迅是民国第一大直男,应该没有人会反对吧。但是直男要是撩起妹来,那才真是动人心魄。
鲁迅与许广平的恋爱,可能是比偶像剧还要偶像剧。而迅哥儿在撩妹方面也具有着过人的天赋。
1926年,鲁迅携许广平南下。鲁迅去厦门大学任职,许广平回广州,当时两人约好计划用两年的时间,先解决经济自立的问题。
在两人的往来书信里,他说“听讲的学生倒多了起来,大概有许多别科的。女生共五人,我决定目不斜视,而且将来永远如此,直到离开厦门。”
信末,他落款“迅”、“小白象”,昵称对方为“小刺猬”、“乖姑”。是的,这就是那个说出“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的硬汉鲁迅。从这些称呼里,我似乎看到了收到爱情信的鲁迅先生,抿着象牙烟嘴,眉头晕开,笑得小胡子乱颤的样子。
真是没有不会说情话的boy,只有不爱你的男人。
结果不到半年,鲁迅就辞掉厦门大学教职应中山大学之聘来到广州。(异地恋实在是太辛苦惹~)
看到这里,我觉得我们一直以来,可能认识的是一个“假鲁迅”。真正的鲁迅并不是每天愁云惨淡,也不是每天战斗拼命,而更多的是对于生活的热爱。
真实的鲁迅,是一个可敬又可爱的小老头,你如果认识他,一定会爱上他。
虽然肉身已逝,但是鲁迅先生却将他的精神财富永远地流传给了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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