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rySelectorAll()的作用是:按文档顺序返回指定元素节点的子树中匹配选择器的元素集合,如果没有匹配返回空集合。相关延伸: 在传统的 JavaScript 开发中,查找 DOM 往往是开发人员遇到的第一个头疼的问题,原生的 JavaScript 所提供的 DOM 选择方法并不多,仅仅局限于通过 tag, name, id 等方式来查找,这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如果想要进行更为精确的选择不得不使用看起来非常繁琐的正则表达式,或者使用某个库。 事实上,现在所有的浏览器厂商都提供了 querySelector 和 querySelectorAll 这两个方法的支持,甚至就连微软也派出了 IE 8 作为支持这一特性的代表,querySelector 和 querySelectorAll 作为查找 DOM 的又一途径,极大地方便了开发者,使用它们,你可以像使用 CSS 选择器一样快速地查找到你需要的节点。用法:document.querySelectorAll("#test")[0];document.querySelectorAll("div.test>p:first-child")[0];document.querySelectorAll( '.test span' ); 浏览器兼容性: 虽然有些问题,但瑕不掩瑜,这么好用的两个方法咋没火呢?浏览器兼容性。。。其实比起一些HTML5和CSS3的特性来说这两个方法还没那么让人绝望,因为IE8都已经支持了,其它各个主力主流浏览器自然是实现了。IE8+FirefoxChromeSafariOperaAndroid所以如果你是针对Mobile web优化,不要引用jQuery了,直接使用这两个方法就可以。
首先,CSS设置超链接样式是通过伪类来实现的css称这些链接状态为伪类选择器,在css思考方式里,"真"类属性是用class=的属性来明确指定的,而伪类选择器则是用(:hover ; :visited ; :link ; :active)来指定,具体意义及顺序如下: a:link是链接平常的状态, a:visited是已访问的状态,a:hover是鼠标停留在链接之上,a:active是被选择的链接。 伪类名字对大小写不敏感,但在定义顺序上有要求。:hover必须被置于:link和:visited之后才是有效的,:active必须被置于:hover之后才是有效的。 如果没有指定伪类,则默认为 :link。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类选择符:自己定义的包含多条样式的集合,以“.”开头。可以在页面中重复使用该样式。如:.aaa{ ……}类型选择符:定义HTML固有标签的样式。前面不加“.”例如:p{ ……}ID选择符,和类选择符格式相同。区别在于以“#”开头,而且ID是先找到结构/内容,再给它定义样式;class是先定义好一种样式,再套给多个结构/内容例如:#aaa{ ……}通配符,顾名思意:对页面内所以标签都生效。其名称必须为“*”。例如:*{ ……}伪类:常用的有四个、即A标签里的四个状态(a:link a:visited a:hover a:active)。
其他的如:lang :focus等不常用,也存在兼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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