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异地入伍的退役军人采集信息该怎么办?
退役军人本人只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办事大厅登记即可。登记对象为退伍义务兵、初级士官、转业志愿兵、转业士官、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干部、复员干部等退役军人;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
登记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及退役(转业)证原件复印件(或能证明其身份的其他退役、转业档案资料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明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现役军人家属携带证件:现役军人士兵证或军官证的复印、身份证、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父母、配偶、子女)原件及复印件。
退役军人退伍证遗失的,以退伍档案中《退出现役登记表》为准(可到档案保存单位复印《退出现役登记表》,并由档案保存单位盖章);退伍档案也遗失的,身份为农村籍的退役人员由村、社区出具相关证明后予以登记。
身份为城镇籍退役人员可提供证明退役人员身份的证件如《军人伤残证》或由武装部、原部队开具证明。
准确掌握退役军人基本情况,提供更精确的优抚优待。譬如,2019年5月1日前,为全国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悬挂“光荣之家”牌,要求做“一户不落”,这需要对优抚对象的现状、住址等信息做到精准把握。
如果暂时没有通知,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信息采集的通知还没有下达到当地村委会(社区);二是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正在部署采集工作或已经集中张贴公告,但本人未知晓。鉴于这两种情况,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可以主动与村委会(社区)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咨询信息采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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